山西“11.06”爆炸案宣判 被告人丰志均获死刑
/ 2014/4/29 18:06:38 从山西省太原市中级人民法院获悉,4月25日上午9时,太原市中级人民法院对发生在2003年11月6日太原市迎泽大街迎泽桥东爆炸案进行一审公开宣判,以爆炸罪判处被告人丰志均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法院经审理查明,被告人丰志均,男,42岁,太原市杏花岭区人,曾因犯盗窃罪被判处有期徒刑9年。2013年11月6日2时40分许,被告人丰志均为报复社会,携带9枚自制的爆炸装置安放在太原市迎泽大街迎泽桥东附近。当日7时40分至8时许,9枚爆炸装置在其设定的时间陆续爆炸,造成1人当场死亡、2人重伤、4人轻伤、11人轻微伤,多家单位和个人财产受损。
一审宣判后,被告人丰志均当庭表示不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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