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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职空姐代购案终审 获刑三年

/ 2014/4/4 15:56:28
3月31日上午9时30分许,北京市高院对离职空姐代购案终审宣判,驳回上诉维持原判,空姐李晓航获刑三年。   宣判后,李晓航因患病处于取保状态,在家人陪同下走出法院,戴着大口罩一言不发,时不时要呕吐,她家人高声喊道“我们就弄不明白了,网购是新兴业态,怎么一棒子打死,一定要申诉”。   此前,该案先是北京二中院一审以走私普通货物罪分别判处前空姐李晓航有期徒刑11年,二审发回重审,后二中院再改判3年,李晓航再上诉至高院。   判决显示,造成一波三折的关键是该空姐偷逃税款的数额难以认定。除她之外,本案另两名被告人褚子乔和石海东今日也分别领刑2年6个月和2年4个月。   李晓航曾是某航空公司空姐,2009年夏天,她和男友石某开网店销售化妆品。检方指控,2010年至2011年8月间,李晓航及石某多次在韩国免税店购买化妆品等货物,以客带货方式从无申报通道携带回国,再通过网店销售牟利,共计偷逃进口环节税款113万余元。   该案一审以走私普通货物罪判处李晓航有期徒刑11年,并处罚金50万元。褚某和石某各获刑7年和5年。李晓航随后上诉。   2013年5月2日,北京市高院做出二审裁定,以“一审判决认定的事实不清,证据不足”,裁定发回重审。   2013年12月,北京市二中院重审该案,李晓航被以走私普通货物罪判刑3年,此后李晓航的家人称量刑过重要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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